各党支部:
按照中央、省委、教育工委和校党委安排部署和要求,请各党支部于9月14日18:00前召开完成本支部组织生活会,同时在云岭先锋APP发起(党员大会及组织生活会),规范认真记录好线下笔记本的会议记录。
附件1:请党支部党员同志们互相填写批评意见;
附件2:请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完成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;
附件3:全体党员个人完成发言提纲(不限字数,对照问题,列出问题点出问题即可);
附件4:请党支部召开完会议后完成报告上报。
详见《中共我院委员会关于召开2023年度专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》云艺戏党〔2023〕12号
中共我院委员会
2023年9月13日